3》.4: , ,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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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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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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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选择》具有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干接点信【号或DC2》4V信号接》口,的产品
【
《 :2 : 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通—信协议与消防联动】控,制器通信时应—选择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有?关规: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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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 4《 , 控制器《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3.4!.2 《任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灯具的总—数,量不应大于3200!
《
3.4.3【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能接收、显示、】保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场所中设置》的应急照《明控:制器还应能接—收、显示、》保持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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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能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6】.10条~》第3.6.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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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
3】.4:.4 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显示功—。能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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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能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系统!设备:的应急启动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6.1》0条~第3.6【.,12条的规定;
】。
— 2 —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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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建、【构筑物中存在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时所有?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系统部》件的工作状态—应在应急照》明控:制器或专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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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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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应急照》明控制器《可,设置在电《气竖井、配电间【。等无人值班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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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消防控!制室地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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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
—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
,。 》。 :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
》 3《。 在消防》控,制室墙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设备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
! 2)设!备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
《 ? 3)设备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
3.4.—7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控制器!的自带?蓄电池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
《
Ⅱ 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
》3.4.8 — 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按灯—具配电回路》设置灯具通信回路】且,灯具配电回路—和灯:具通:信回路配接》的灯具?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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