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3  系统—配电:的设计 ! ? Ⅰ  一般—规定: 】3.3.1》  系统配电应【根据系统的类型、】灯具的设置部位、灯!具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和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供电与】电源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 】 , ?   ?  2  》。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应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 ? ? 3.3.2【  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 Ⅱ《  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 【 3.3.!3  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 : ,   2 》 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 《     》3 : 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   4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应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 :    — 5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 : ,3.3.《4  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 《  :  2  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 《   ?。 3  《。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3.3.5 — 任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超过《60只;《 —    2  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宜超过—10:00m; !    《 3:。  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区—间,的1/2 — 3.3.6!  任一配电—回,路,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 !   》  2  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 》。 Ⅲ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 3!.3.7《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选择—进、出?。线口分开《设置在箱体下部的产!品,; :  —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    2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  》    《   2)人员【密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相邻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共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  :    3)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封闭楼梯间宜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     3【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电源的专用—应急回?路或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  —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      —3)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变压装《置可设置《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或,其附近?   】 ,。 4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12路;】 《 : ,      — 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 , :Ⅳ  集中电源的设!计 》。 , ?3.:3.8 《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集中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根据系统的类型】及规模、灯》具及其?配电回路的》设置情况、集—中电源的设置部位及!设备散热能力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宜电!压等级与额定输出】功率的集《中电源;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5k—W,;,设,置在电缆竖井中【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1k【W   !    《  2)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组):。 ,    】    《 3)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     2!  集中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综合考虑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导线截面、》压降损耗等因素按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设置集中电源;【灯具总功率大于【5kW?的系统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 《     》  :  2)《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内或电气《竖井内;《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时应符合本标准】第3.4《.6条?的规定;集中—。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1kW时可设—置在电气竖》井内 —        ! 3)?设置:场所不应有可燃气】体管道、易燃物、腐!。蚀性气体或蒸汽【 :     】    4》)酸性?电池:的设置?场所不应存放带有碱!性介质的物》质;:碱性电池的设置场所!不应:存放带有酸性介质】的物质 》   —。     》。 5:)设:置场:所宜通?风,良好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应超出电池标称【的,工作温度范围 【。 ?  ?   3 》 集中电《源,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消防】电源:的专用应急回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 《 ,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正常照明线】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 : ?。。  :  4  集中【电,源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集中电源—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 —   —  :。    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集中电《源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