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系《统配电?的设计
】
《
Ⅰ 一般规定
!
《。
3.3.1】 系统配》电,应根据系统的—类型:、灯:具,。的设置部位、—灯具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和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供电与电源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
【 2 — 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应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
!3.3.《2, :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
,
Ⅱ 】 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
】
3.3.!。3 ?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
— , 2 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
3 !。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 ?4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应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
5 】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
3:.3:.4 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2, 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
3 【 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3】.3.5《 任?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超过60只;
!
,
:
—2 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宜超过10—00m;《
?
,
》 3 ? 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区间的1/2【
—3.:3.6 任一配】电回路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
【
,
》 2 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
Ⅲ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
:
》
3.3.》。7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应,。选择进、出》线口分开设置在箱】体下部的产品;
】
:。
《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
》 2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
:
》 《 2)人员》密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相邻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共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
?
】 3)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封闭楼梯间【宜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
》 3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电源:的专用?应急回路或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 》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
》 3)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变压装置》可设置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或其附近
】
《 4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12【路;
—。
《 , ,。 《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
:
,
Ⅳ — 集中电源》。的设计
】
3.3—.8: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集【中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根据?系,统的类型及规模【、灯具及其配电回】路的设置情况—、集中电源的设【置部位?及设备散热能力【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宜【。电压等?级与额定输出功率的!集中电源;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5,kW;设置在电缆】竖井中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1kW
—
?
【 ?2)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组)
】
】 : 3)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 , 2 集中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综?。合考虑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导《线截:面,、压降损耗等因【素按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设《置集中电源;灯具总!功率大于5kW的】系统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
》 《 : 2)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内或电气!。竖井内;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时应符合本标—。准第3.4.6条】的规定;集中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1kW时!可设置在电气竖井】内
【 《 3)设置场!所不应有可》燃气体管道、易【燃物、腐蚀性—气体或蒸汽
—
【 ? 4)》酸性电池的设—置场所不应存—放带有碱性介质的物!质;碱性《电池的设置》场所不应存放—带有酸性介质—的物质
【
: 5!)设置场所宜通风良!好,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应超出!。电池标称的工作【温度范围
【
,
? 3 集中电!源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消防:电源的专用应—急,回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
】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正常—照明线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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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集中电源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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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集中】。。电源: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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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集中》电源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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