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灯 具 】 : ? Ⅰ?  一般规定 】 3.】2.1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     2 !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 【    【 3 ?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  4  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应选择【A型灯具; —   【      —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  》     》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 《 :     5 】 灯具面板或—。。灯罩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设置:在距:地面1m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 : ?。    《     2)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 《    6  标志!灯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   【     》。。 2)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 】    【    《。 3)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   7《  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    】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  —  :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     8  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 【 :    — 9  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 》 3.2《.,2, , ,灯具的布置应根据】疏散:指,示方案?进行设计《且灯具的《布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为人员在疏散路径!及相关区域的—疏散提供最基本的照!度; ?     !2  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识疏?。散路径、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的位置—。、所处的楼层位置】 : ? ,。3.2.3  【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 ? ,    2》 ,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     3 】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3.2.4  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 ?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   》  4  城市交】通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 !   —      2【)三、四类隧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   【  5  本条【第,1款~第《4款规定的》场所中当按》。照本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持续工作时》间应分别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 》 ,  :  6  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和灯具自带】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本条第1款~第】5款规?定的持续工作时间】 : :。 Ⅱ  照】明灯:。 》 3.2.5】  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 表3.2.】5 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及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表 ? 【 3.2【.6  宾》馆、酒店的》每个:客房:内宜:设置疏散用手电【筒 !Ⅲ : 标志灯《 ? 3.2】.7  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3.2?.8  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设置!在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入口的上方; 】   【  2 《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时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楼梯通》向,地,面,层疏:散门的上方; ! ?    3》  :应设置在室外—疏散楼梯出口的上方!; : :    — 4  应设置在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 】。    5》  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应设置在》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上方; ! ,    6  应】设置在直通上人屋面!、平台?。、天桥、连廊出口】的,上方; 》 ,     【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采用直通】室外的竖《向梯疏散《时应:设置在竖向》梯开口的《上方; 】 ,  :。  8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应设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区甲级》防火门的上》方;  !   9 》 ,应设置在步行—街,两侧商铺通向步【行街疏散门的上方;!    ! 1:0  应设置在【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防烟前室、避难!走,道入口的《。上方; — ,。  ?。   11  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 3.》2.9  方向【。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         !2)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 《        】 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2— , ,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的—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 —        2!)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 , 3:  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应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地面的中心!位置; 【   《      2)】。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 》    4  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 : 3.【2.10 》 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以:。下简称“《楼层标志《灯”)? 《 3.2.1【1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应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