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灯 具
!
Ⅰ 】 ,一般规定
】
3.—。2.1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
2!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
《
】 3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 4 — 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选择【。A,型灯具;
—
?
— 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
?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
【
,
,
:
5— :灯具面板或灯—罩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设置在距地面!1m: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
【
】 2)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
《。。。 6 标志!灯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
【 : 2)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
】
》 , : 3)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
》 7 — 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
:
: —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
》 ?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
?
8—。。 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
】 9 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
】3.2.2》 灯具《的布置应根据疏散】指,示方案?进,行设:计且灯?具的布?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为人员在【疏散路径及》。相关区域《的,。疏散提供最基本的】照度;
》
》 2 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识疏散路径、—。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的位置、所》处的楼层位置—
3【.,2.3? , ,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 2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
:
—3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3.】2.4? :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 2 ?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
,
—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
— 4 城【市交通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
—
? 2)】三、四类《隧,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 5》 , 本条第《1款~第4款规定的!场所:中当按?照本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持续工作】时间应分别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
【。 , 6 》。 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和?。灯具自带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本条第1款~】第5款规定的持续】工作时间
【
Ⅱ 照!明,灯,
《
3.2【.5 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
表3.【2.5 《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及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表
!
《。3.2.6 宾馆!、酒店的每个客房】内宜:设置:疏散用?手电筒
!
Ⅲ 标志【灯
《
3—.2.7 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
:
3.2.8】。 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在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入口的》上方;
【
2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时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楼梯通向地】面层疏散门》的上方;《
《
: 3 【应,设置在室外疏散楼】梯出口的上方;
!
《 : 4 应设置】在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
》
】 5 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应设!置在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上方;
】
:
6 应!设置在?直通:上人屋?面、平?。台、天桥、》连廊出口《的上:方;
》
— 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采用直通室】外的:竖向梯疏《散时:应设置在竖向梯开】口的上?。方;
! 8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应设【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区甲级—。防火门的上方;【
【 9 —应设置在步》。行街:两侧:商,。铺通向步行街疏散门!的上:方;
》
? 10 】应设置在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防烟前室、避难走道!入口的上方;
】
1!1 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
:
3.2.9【 方向《。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
】 2)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
!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 2 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的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
?
:
《 2)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
—3 ?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地!面的中心位置;
!
【 2)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
,
,
?。 4 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
》
3.2】.10 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以下简称—“楼层标志灯—”)
?
,
?
3.2.11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应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