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灯 具
【
Ⅰ! 一般规定
!
?
3?。.,2.1 《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
? , 2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
?
? 3 —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 ?4 ?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选择!A型灯具;
【
?。
!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
》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
—
: 5 —灯具面板或灯罩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设置—在距地面1》m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
》
【 《。2,)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
》 6 标志】灯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
! 2)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
—
! 3)》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
】 7 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
】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
?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
8】 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
】
— 9 —。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
3】.2.?2 ?灯具的布置应根据】疏散指示《方案进行设计且灯】具的布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为人员!在疏散路径及相关】区域的疏散提供【最基本的照》度;
【
2 】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识疏【散路径、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的位置、所处—的,楼层位置
》
,
3.2【.3 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
《
2—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
—3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
《3,.2.4 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 2 《。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
: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 : 4 《 ,城市:交通: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
《
! 2《)三:、四类隧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 , 5 本【条第1款~第4款】规,定的场所中当按【照本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持续工作》时,间应分别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
【 6《 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和灯【具,自,带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本?条第:1款~第5款规【定的持?续工作时间
!
Ⅱ 照明!灯
《
3.2】.5 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
表3.2】.5 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及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表
—
》
:。3.2.6》 , 宾馆、酒店—。的每个客《房内宜?设置疏散《用手电筒
【
Ⅲ 【 标志灯
】
《3,.2.7 —。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3!.2.8 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设置【在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入口【的上:方;
! 2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时,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楼?梯通向地《面层疏散门的上【方;
! 3《 应设置在室【。外疏散楼梯出—口,的上方?;
【 4 应】设置在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
》。
5! 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应设置在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上方;
《
— ?6 应设置在【直通上?人屋面?、平台、天桥、连】廊出:口的上方;
!
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采用直通室外的】竖向梯疏散时—应,设置:在竖向梯开口的【上方;
【
8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应设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区甲:。级防火门《的上:方;
】。 , 9 》 应设置在步行【街两侧?商铺通向步行—街疏散门的上方;】
】 1?0 应设置在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防烟前室!、避难走道入口【的上方?;
【 11— 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
3.2.9【 方向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
, 《 《2)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
: ? ?。 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 2 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的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
】。
: 【。 2)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
?
3 【 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应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地面的《中心位置;
!
! 2)?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
》 ?4 ?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
》
?
3.2》.10 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以下简称“楼—。层标志灯”)
!
3.》2.1?1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应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