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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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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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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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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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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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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
3.1.3】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3.!1,.4 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
2】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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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 —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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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
3.1.6! ,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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