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系统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 3.1.【2 :。 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2! ,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    3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3.!1.3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 3.1.4】  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  — ,  :。2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   《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 【。 《3.1?。.,5  ?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 ? 3.1.6 【。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