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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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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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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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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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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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 ?3 :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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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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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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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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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
》 》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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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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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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