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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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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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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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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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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 3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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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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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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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 2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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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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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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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3.!1.6?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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