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 干粉贮存》容器
【
6《.3.1《 外观质量
】
】6.3.《1.1 干粉贮存!容,器外表面颜》色应为大红色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漏【涂等缺陷
》
《
6.3】.1.2 干粉】贮存容器的焊缝应】均匀:焊缝: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烧穿、咬》边及未焊透》等缺陷
—
:
6.3.》2 容器壁厚
】
】 容积不大于100!。0,L的干粉贮存容器壁!厚按G?B 51《00:第5章所规定壁厚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容《积,。大于1000L的干!粉贮存容器壁厚应按!GB 150的要求!确,定
《
6.》3.3 强—度要求?
—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时!干粉:贮存容器不应有渗漏!、宏观?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6【.3.4 超压】。要求:
!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时干粉贮【存容器不应破裂
!
: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6.3.5 密封!要求:
,
《
, ? 按7.5.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泡!。式泄漏
《
《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
6.3—.6 《抗振性能
】
,。
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干【粉贮存容器应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时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振?动试验后干粉贮存容!器内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
》
6.3.7 【 塑料和橡》胶件的热稳定性
】。
!干粉贮?。存容器的塑料和【橡,胶件应选《用能长?期与干粉灭》火剂接?。触而不腐《蚀损坏?的材:。料,制造;并应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热稳定性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断,裂和明显《的脆化?或软化现《象
?
,
,
6.3.8 】 充装量
】。
? ?贮存容器《内干粉灭火剂充装量!。不应大于生产单位】公布值?
,
》6,.3:.9 其他要求
!
《
干粉【贮存容器的》其他性能应符合T】SG R0》004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