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干粉贮?存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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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外观质量
【
【 ,6,.3.1.》1 ?干粉贮存《。容器:外表面颜色应为大红!色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漏涂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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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2 干粉【贮存:容器的?焊缝应?均匀焊缝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烧!穿、咬边及未焊【透,等缺陷
!6.3.2 容器!壁厚
《
》 容《积不大?于1000L的干】粉,贮,存容器壁厚》按GB 《510?。0第:5章所?规定壁厚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容积大!于100《。0L的干粉贮存容器!壁厚:应按GB 15【0,的要求确定
!
6.《3.3 强度【要求
】。 ,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时】干粉贮存容器—不应:有,渗,漏,、宏观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
6.—3.4 《 超压要求》
】。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时干粉—贮存:容器不应破裂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
6》.3.5 密封要!求
《
按】7.5.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泡式泄《。漏
《
,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6,.3.?6 抗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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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干粉!贮存:容器应?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时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振动?试验后干粉》贮存容器内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
【
,6.3.7 塑料!和橡胶件的》热稳定性
】
干【粉,贮存:容,。器的塑料和橡胶【件应选用能》长期与干粉灭火【剂接:触而不腐蚀损—坏的材料《制造;并应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热稳定性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断—裂,和明显的脆化或【软化:现象
《
6》.3.8 —充装量
—
》 贮存《容,。器,内干粉灭火剂—充装量不应大—。。于生产单位公布【值
》
6.3》.9 其他要求】
:
?
》干粉贮存容》器的其他性能—应符合T《S,G R00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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