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系统要求
—
》
6.2.1【。 外观质量
】
,
》 按7.3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外观应满足【下,列要求?
【 a)油漆件】漆膜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气—泡、碰伤等缺陷【;
—
b)电镀!件表面应《。无明显气《泡、碰伤、》漏镀等缺陷;—。
【 c)标牌、贴!花应:端正、?平服
【
6:.2.2 结构要!求
》
6.】2.2.1 — ,系统应设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按7.3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机械应急操作机】。构的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操!作行程不《应大于30》0,mm机械《应急操作机构应有】。保险装置《其解脱力不应大于】1,00N
《
?
》 ,。6.2.2.2 】 系统管道应设【有吹扫装《置吹扫?装置应设《。置在干粉贮存容器】出口:释放装置《后宜靠近出口释【。。。放装置
【
,
6.2.3— :组合分?配系统动作程序
】
【 系统的动—作程:序为选择阀先开启】或与干粉贮存容器】出口干粉释》放装置同时开—启
【。6.2.《4 系《统铭牌?
— 干》粉灭火系统》。。显著位置《应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标明系统—名,称,。、型号规《格、驱动《气体类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执行—标准代号、生产【单位、出厂》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
6.2【.5 《灭火剂要《求
》
干粉灭!火系统采用》的BC干粉灭火剂】、ABC干粉灭【火剂:和超细干粉灭火剂】性能应分别符合G】。B 4?066?.1、GB》 406《6.2和GA 【。57:8的规定
【
6.2—.6: 全淹没》灭火系统《有效:喷射时间《
《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
6.2.7!。 , 干粉剩余》率,
】 干粉剩余—率不应大于10%
!
?
:6.2?.8 灭火性能
!。。
:
《 6.2.8.!1 A类火全【淹没灭?火性能
《
:
》 按7】.38.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A类表》面,火,。灭,火试验系统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30s《内灭火继《续抑制?10:min后开启试验空!间通风?木,垛不应复燃
【
】6.2?.,8.:2 ?B类火全《淹没灭火《性能:
:
《 》 按7.3【。8.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B类火》灭火试验系统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30s内灭!火,
— :。 6.2.8.3! A类火局—部应用灭火性能
】
,
【 按7.】39.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A类《火灭火试验系—统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扑灭】。明,火10min—内不应出现复—燃
【 6.2.8!.,4 B类》火,局部应用灭火性能
!。
,
,。
? 》 按7.—39.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B—类火灭火试验—系统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扑《灭明火1min【内不应出现》复,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