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5-2019 建标库

3.10  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

3.10.1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水质标准》CJ/T244的规定。

3.10.2  举办重要国际竞赛和有特殊要求的游泳池池水水质,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0.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3.10.3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和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3.10.4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淋浴等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3.10.5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水应循环使用。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循环周期应根据池的类型、用途、池水容积、水深、游泳负荷等因素确定。

3.10.6  不同使用功能的游泳池应分别设置各自独立的循环系统。水上游乐池循环水系统应根据水质、水温、水压和使用功能等因素,设计成一个或若干个独立的循环系统。

3.10.7  循环水应经过滤、消毒等净化处理,必要时应进行加热。

3.10.8  循环水的预净化应在循环水泵的吸水管上装设毛发聚集器。

3.10.9  循环水净化工艺流程应根据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用途、水质要求、游泳负荷、消毒方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0.10  水上游乐池滑道润滑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

3.10.11  循环水过滤宜采用压力过滤器,压力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的滤速应根据泳池的类型、滤料种类确定;

    2  过滤器的个数及单个过滤器面积,应根据循环流量的大小、运行维护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不宜少于2个;

    3  过滤器宜采用水进行反冲洗或气、水组合反冲洗。过滤器反冲洗宜采用游泳池水;当采用生活饮用水时,冲洗管道不得与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的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3.10.12  循环水在净化过程中应根据滤料、消毒剂品种、气候条件和池水水质变化等情况,投加混凝、消毒、除藻、水质平衡等药剂。

3.10.13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3.10.14  消毒剂和消毒方式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使用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造成水和环境污染,不应改变池水水质;

    2  应对人体健康无害;

    3  应对建筑结构、设备和管道无腐蚀或轻微腐蚀。

3.10.15  使用臭氧消毒时,臭氧应采用负压方式投加在过滤器之后的循环水管道上,并应采用与循环水泵联锁的全自动控制投加系统。严禁将氯消毒剂直接注入游泳池。

3.10.16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设计温度,应根据池的类型确定。

3.10.17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水加热所需热量应经计算确定,加热方式宜采用间接式,并应优先采用余热和废热、太阳能、热泵等作为热源。

3.10.18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时间,应根据使用性质、城镇给水条件等确定,游泳池不宜超过48h,水上游乐池不宜超过72h。

3.10.19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补充水量根据游泳池的类型和特征计算确定,每日补充水量占池水容积的比例可按表3.10.19确定。

表3.10.19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补充水量

    注: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最小补充水量应保证一个月内池水全部更新一次。

3.10.20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考虑水量平衡措施。

3.10.21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进水口、回水口的数量应满足循环流量的要求,设置位置应使游泳池内水流均匀、不产生涡流和短流。

3.10.22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进水口、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应配设格栅盖板,格栅间隙宽度不应大于8mm。泄水口的数量应满足不会产生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负压。通过格栅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2m/s。

3.10.23  进入公共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通道,应设置浸脚消毒池。

3.10.24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管道、设备、容器和附件,均应采用耐腐蚀材质或内壁涂衬耐腐蚀材料。其材质与涂衬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有关卫生的规定。

3.10.25  比赛用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制波和喷水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