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4 】 ,。系统选择 ! 3.4.【1 : ,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 ,  2 《 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调节和加压供水!方式; !    3  当】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不足采用叠—压供水系统》时应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 ?    — 4  给水—系统的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 【     5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 】3.4.《2 :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0MPa 】 3.4.3 ! 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 ? :3.4.4  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 : 3.?4.5  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 】3.4.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