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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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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生活饮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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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当!采用中水为》生活杂用《水时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3.:。3.3 当—采用:回用雨水为生—活,杂,用水时?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所供用途的》水质: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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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 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3,。.3.5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进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25mm!。可不大于《150?mm:;
:
!2 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处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
】
《 3 不》存在虹吸回》流,的低位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其进水管不—受以上要求》。限制但进水管—仍宜从?最高水面以上进入水!池
《
3.》3,。.6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下列水】池(箱)《补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向消防等其他—非供生活饮用—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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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向中水、雨!水回:用水等回《用水系统《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的2.!。5倍且不应小—。于150mm
【
3.【3.7 《 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
】 1 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至小区或建筑】物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连通管网的引入【管上;
—
》 2 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生活供水【加,压设备?进水管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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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直】接连接?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气压?。水罐、热水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
3.3.8 【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 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
2 】从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贮,水池:。。中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
3.3.》9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连接下列!含有有害健康物【质等有毒有害场所】或设备时必须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 : 1 《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
?。 2 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三级及?三级以上的生物安】全实验室《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有空气间隙的水!箱设:置位:置,应在防护区外—
》
3.3.10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回流污染设!施
【 1》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应设有空气间—隙且:。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
: 2 —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
《
【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
—
4 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阀)、—补水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
3.3.11 】 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
3.3【.12 在给【水管道防回流—设施的?同一设置《点,处不应重复》设置:防回流设施
—
3.【。3.13 》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
》
《3.3?.1:4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3.3.15 !供单:体建筑的《生活饮用水池(箱)!与消防用水》的水:。池(箱)应分—开设置
》
3.3【.16? ,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
!
》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消防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池(箱)】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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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及,生活给?水设施不应设置【。于与厕所、垃圾间、!污(废?)水:泵房、污(废)水】。。处理机房及》其他污染源毗邻的房!间内;?其上层不应有上【述用房及浴室、盥】洗室、厨房、—洗衣房和其他产【生污染源《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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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8】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构造和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人孔、通气管、溢流!管应有防止生物进】入水池(箱》)的措?施;:
》
2 【 进:水管宜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
】 3 进—出水:。。管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
《
《 4 ? 不得?。接纳消防《管道:试压水、泄压水等回!流水或溢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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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泄水—管,和溢:流,管的排水《应间:接排水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4.13条、】第4.?4.1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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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水池(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不得影响【水质
《
3.3.】。19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内贮】水更:新时间不宜超过【48h
【
:3.3.20— ,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装—置
》
3.3》.21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安装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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