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给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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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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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活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安全?供水以及消防—给,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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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3,.1.3《。。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
3.1【.,4 ?。生活饮用水应设有】防止:管道内产生虹吸【回流:、背压回《流等: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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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在满足使用要求与卫!生,安全:的条件下建》筑给水系统应节水】节能系统运行的噪】。声和振动等不得【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1!.6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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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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