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给】 水
【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活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安全供水以》及消防给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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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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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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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生活《饮用水应设有防止】管,道内:产生虹吸回流、背压!回流等?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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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在满足使用】要求与卫生安全的】。条件下建筑》。给水系统应节水【节能系统运》行的噪声和振动等不!得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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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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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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