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医用气体系统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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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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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新建医用》气体系统应进行【各系统的全面—检验与?验收系统改建、【扩,建或维修后应对【相应部?。。分进行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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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并记录》隐蔽工程《应由相关方共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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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所《。。有验收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归档:验收方?。确认系统均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后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11】.1.4 检验与!。验收用气体应为【干,燥、无油的》氮气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医?疗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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