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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医用气体系》统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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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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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新建医】用气体系《统应进行各系统【的全面?。检验与验收系统改】。建、扩建或维修后】应对相应部》分进行检验》与验收
!11.1.》2 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并记!。录隐蔽工程应—由相关方共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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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所有验收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归档验收《方确认系统均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后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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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检验与!验收:用气体应为干燥、】无油的氮气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医—疗,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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