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医!用气体系统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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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一般规《定
!11.1《.1 新建—医用气体系统应进】。行各系?统的全?面,检验与验《收系统改建、扩建】或维修后应对相应】部,分进行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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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并记》录隐蔽工程应由【相关方共《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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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所!有,验收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归档验!收,方确认系统均—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后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1【1.1.4 检验!与验收用《气,体应:。为干:燥、无?。油的氮?气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医疗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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