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医用!气体:系统监测报警
!
7】.1 ? ,医用气体系统报警】。
,
—
7.?1.1? 医用气体系统报!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设置在医用气—源设备上的就—地报警外每一个【监测采样点均应【有独立的《报警:显示并?应持续直至故障【。解除;?
《
: ? 2 《声响报警应无条【件启动?1m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55dB—A并应有暂时静音功!能;
! 3 —视觉:报警应能在距离【4m、视角小—于30°和》100 《lx的?。照度下清楚辨别;】
,
?。
: ? 4 《报警器应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及—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报,警传感器回路断【。路时应能报警;【
》
5— 每个报警—器均应有标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3.!12条的规定;【
】 6 》。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的供电电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
7.1.2 气!源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
1 】 医用液《体储罐中气体供应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 ?2 : 汇流?排钢瓶切换时应启动!。报警;?
— 3 【医用气体供应源【或汇:切换至应急备—用气源时《应启:。动报警;
】
》 4 ? 应急?备用气源储备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
:
—5 ?压缩医用气体供气】源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15%时应启!。动超、欠压报警【;真空汇压力低于】48kP《a时应启《动欠压报警;—
?
《 6 —气源报警器应对每一!个气源设备至—少设置一《个故障报警显示任何!一个就?。地报警启《动时气?。源报警器上应同【时显示相应设备【的故障指示
!
7?。.1.3 —气源报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置在!。可24h《监控的?区域位于不同区【域的气源设备—应设置各自独立的气!源报警?器,;
! 2 》同一气源报警的【多个报?警器均应各自单独】连接到?监测采样点其—报警信号《需要通过继电器【连接时继电器的控制!电,源,。不应与气源报警装】置共用电源;
!
:。
3 【 气源报警采—用,计算机系统时系统应!有信号接口部件的】故,障,显示功能计算机应】能连续不间断—工作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所,有,传感器信号均应【直,。接连:。接,。至计算机系》统
《
7.1.【。。4 区域报警用于!监测某病人区—。域医用气《体管路系统的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置压】缩医:用,气,体,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20%》时,的超压、《欠压报?警以及?真空系统压》力,低于37kPa时的!欠,压报警;
【
【2 区域报警【器宜:设置医用《气体压?力显示每间手术室宜!设,置视觉报警;
】
】3 区《域,报警器应《设置在护士站或【有其他人员监—视的区域
【
7.1.5 ! 就地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
】 1 当医用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机《。组中:的主:供应压缩机、—真空泵故障停机【时应启动《故障报警;》。当备:用压:缩机、真空》泵投入运行时应【启动备用运行报警;!
:
》 ?。2 ?医疗空?气供应源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报警当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启动报警》;
?
,
:
, : 3 液—环压缩机应具有内】部水分离器高水位报!警功能采用液环【式或水冷《。式压缩机的空气【系统中储气》罐,应设置内《部液位高位置报警;!。
,
》。 4 当医!。疗,空气常?压露点达《到-20℃、器械】空气常压露点超【过-30℃》且牙科空气常压【。露点超过-18.2!℃时应启动报警【;
?。
?
? :5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的空》气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塔应分别】设,置故障停机报警;】
《
》 6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报警氧浓度!低于规定值时应启动!氧气浓度低限报【警及应急备用—气源运?行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