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医:用气体?系统监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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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医用气体系—统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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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医用气体—系统报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设置在医用》气源:设备上的就》地报警外每一个监测!采样点均应有独立】的报警显《示并应持《续,直至故障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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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声响报》警应无条件启—动1m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5,5dBA并应—有暂时静音》功能;
》
】3 ?视觉报警应能在【。。距离4m、视—。。角小于3《。0°:和,100 lx的【照度下清楚辨—别;
】 《4 ?报警器应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及】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报警!传,感器:。回路断路时》应能报警;
!
—5 : 每个?报警器均应》。有标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3.1》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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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的供电电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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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气源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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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用液体—储罐中?气体供应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
《 2 — 汇流?排钢瓶切换时应【启,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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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医用—气体供?应源或汇切换至【应,急,备,。用气源时应启动【报警;
!。 4 【应急备用气》源储备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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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压,缩医用气体供气源】。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15%时应启【动超、欠压报警【;真空汇压》力低:。于48kP》a,时应启动《欠压:报警;?
?。
— 6 气》源报警器应对每一个!气,源设备至少设置【一个故障《报警显示任何一个】就地报警启》动时气源《报警器上《应同时?显示相应《设备的故《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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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气源报!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设置:在可24h》监控的区域》位于不同区》。。域的气源《。设备应设置》各自独立的气源【报警器;
【
《 2 》 ,同一:气源报警《的多个报警器均【应各:。自单独连接到监测采!样点:其报警信《号,需要通过继电器连】接时继电器的控【制电源?不应与气源报—警装置共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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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气源报警采用计算机!系统时系《统应有信号接口【部件的故障》显示:功能计算机应能连续!不间断工作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所有《传感器信号均应直】接连接至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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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 区域报警用—于监测?某病人区域医—用,气体:管路系统的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压缩医用气体】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20%时的超压、】欠压报警以及真【空系统?压力低于37kPa!时的欠?压,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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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区域报警器宜—设,置医用气体压力显】示每间手术》室宜设置视》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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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报》警器应设置》在,护士站或有其他【人员监视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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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就《地,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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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当医用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机组中《的主供应《压缩机、《真空泵故障停机时应!。。启动故?障报:。警;当备用压缩机】。、真:空泵投入运行时应启!动备用运行》。报警;
! ,。 2 医疗】。空,气供:应,源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报警当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启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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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环压缩机—应具有内部水分离】器高水位《报警功能采用—液环:式或:水冷:式压缩机的空气系】统中储气《罐应设置内部液【位,高位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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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当医疗空气—常压:露点达到-20℃、!。。器械空气常压露点超!过-30℃且牙科空!气常:压露点超过-—18.2℃时应启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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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的《空气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塔应【分别设置故障—。停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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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报警氧浓度】低于:规定值时《应启动?氧气浓度低限报警及!应急:备用气源运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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