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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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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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规》定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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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本条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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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3】.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做出具体】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问的规定》本规:范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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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3.:1.8 为施工测!量,条文原“规范”【列为施工准备内容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 《8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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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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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1.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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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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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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