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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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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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本条规定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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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本条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作出的规》定
3】.1.4 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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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做出—具体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问的规定!本规范?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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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3.1.8】 为施工测量【条文原?“规范”列为施工准!备,内容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 8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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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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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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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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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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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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