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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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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本条规定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础条件!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应按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依序进行】
】 本条《第,7款:规定验收批是—工程项目验收—的基础?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即在管—道工程?中的: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即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通常—为现场实测》实量的?检,验项目又称为允许偏!差项目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在》相关条文中规定检】查数:量未规?定者即为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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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第10款强!调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这是考虑外—观(观感)质量通】常是定性的结—论需要验《收人员共同确—认
3】.2.2《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特《点是:线形构筑物》工程:通常采?用分期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时将》一条:管线:分成若?。干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小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划?分规:模较小的工程通【常不划分验》收,批本规范附录A【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原则划】分以供使用》。时参考应《强调的是在工程具】体应用时《应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或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前由有—关方共同确认附录】B,在总结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多年来实【践的基础《上列出了有关的【质量验收记录表【样式及填写要求
】
》3.2.3 本条!规定了验收批质【量验收合格的—4项条件《
》
第1款】。主控项目《抽样检验或全—数检查100—%合格
《
》。 第2—款一般?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
《
“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
《
】 抽样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依据?本规范所《给出的检查数量)随!机地: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验收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 第3款—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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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款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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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均验收合格当【工程不设验收批时分!项,工程即为质》量验收基《。础;:其验收合《格条件应按本规范】第3.2.3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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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考虑设!置,子分部工程其—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同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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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考虑设置【子,单位:工程其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同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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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本条《。规定了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品处理的具体【规定返修系指对工程!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返【工系指对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返工或返修的验】收批或分项工—程,可,以重新验收》和评定质量合格【正,常情况下不合格【品应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并应】及时得到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验收!批和相关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本】规范从“强》。化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出发】规,定施工中所》有质量隐《患必须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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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由《。于特定原因》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未能及?时处理或为了—避免经济的更大【损失时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根据不符合!标准的程度按本条】规定进?行处理采用本条第】4款时验收结—论必须说明原因和附!相关:单位出具的书—而文件资料并且【。该单位工程不—应评定质《量合格只《。能写明“通过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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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强?调,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2.1》1 本规范规定】分包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派人参加—;施工单位系指施】工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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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4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下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等规:定.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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