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机场使用许可! 第》一节 申《。请 第《七条 机场使—用许可证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定向民》航局或者受民航局委!托的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 第八—。条 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   (二)机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运行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资质和条件; 】    (三)有】符合规定的》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运营、服务设施、!设,备及人员;   !  (四)有符合规!定的能够保障—。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务、》航空:情报、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等设:施、设备及人—员;: :    (五)使】用空域已《经批:准;     】(六)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民航局】的,规定;  — ,  (?。七,),有符合?规定的?安全保卫设施、设备!。。、人员及《。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    (八—),有符合规定的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人员; 》 ,   ?(九)机场》名,。称已在民航局备案 ! ,第九条? 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应当《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     (一【)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 — ,  :  (二)机—场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    (》三)机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运《行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与机场运行!安全有?关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    (四—),机场建?设的批准文件—和行业?验,收的有关文件;机场!产权和委托管—理的证明文件  !   (五)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施设】备开放?使用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   ?  (六)符合要求!的机场?使用细?则、飞行程》序、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材料  】   (七)符【合,要,求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和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清单     !(八:)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    (》九)机场名称在民】航局的备案》文件   —  (十)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要求!报送的其《。他必要材料  】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机场管》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节 核发 【 第十一条》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符合要求的机【场使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审查 —    《 (:一)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     (—二)对手册的格【式以及内容与—规章、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三!)对机场《设施、?设备、人员及管【理制度?与所报文件材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检查复核【。  ?   负责前款事项!的人:员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指派—或者监察员担任但】只有监察员有权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 ! 第十二条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经过审查》认为:机场管?理机构的《申请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要《求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4,5个工作日》内以民航局》。的名义作出》。批准决定并》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机场使用】许可证以及手册一】并交与机场》管理机构   】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机场】使用许可证后应当将!许可申请、》审查和批准等文【件资料存档 — 第:十三条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经!过,审查认为机场管理】机构报送《的文件资料或者【实,际情况不《完,全具备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机【场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   ?  在机场管理机构!采,取相应?措施弥补《前款提及的缺陷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以民航局的名—义作出不予颁发【机场使用许》可证的?书,面决定    】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作出不》。予颁发机场使用【许可证?的书面决定后—应当将书面决定【等文件资《料存档 《 ,第十:四,条 民航局》统,一,印制机场使用许可证!(附:件2:)并:对许可证编号实施统!一管理 第—三节 变《更 第十》五条 机场使用【许,可证载明的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变—更  《   (一)机场名!称;    【 (二)机场管理】。机构;     !(三)机场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   (四》)机场飞行》。区指标;《 : ,   (五)—机场目视助航条件;! ,     》(六)跑道运行【类别:。;     (七!)跑道运行模式;】     (八】)机场?。可使用?最大机型; —    《 (:九,)跑道道面等—级号;   【  (十)机场【消防:救援等?级;   — , ,(十一?)机场应急救—护等级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管理机》构可以仅报》送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变《化部分 《。 第四节 注销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  (一)机场关闭!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撤销机场》使用许?可的:;   》  :(二:)决定机场关闭不】再运营的;  】。   (《。三,)机场管理》机构依?法终止?的;:    》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机场使?。用许可无法实—施的;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决定机场关—闭不再运营的应当】。于机场预期关闭前】至少:45日向民航—局或者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关闭!申请经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关闭并?向社:会公告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受理机场管理—机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在预!期的机场关闭日期】注销该机场使用许】可证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机场许可证!注,销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原证交回颁证机【关 第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机场《关闭:信息通?知航:。行情报服务机构发布!航行通?告并向社会公—告并自关闭之日【起撤掉识别机场【。的标志、风》向标等?设置跑道、滑行道关!闭标志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于机场预期【关闭:前至少45日报民航!局或:者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批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注销  】   (一)机场因!改扩建在1年以内暂!不接受?航空器起《降的; 《     (—二)航空业务—量不足暂停机场【运,营,1年以内的 【 ,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答?复及时通知》有关的空中交—通管理单位》。或者航?行情报服务机—构发布航行》通告并向社》会公告在《批准的关《闭日期撤掉识—别机场的标志、【风向标等设置跑【道、滑行道》关闭标志 》     机场恢复!开放使用《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报民航—局或者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