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水源》。及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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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水源选!择
》。
4.1.】1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与整【个矿井的水源相结】合可:。采用一个水源或【。多个:。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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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源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810的有关!规定采用多个独立】水源时非主要水【源,的保证率要》求可降低
】
》 2 ? 取:。水,经处理?后应:能达到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
,。
《4.1?.3 《。水源选择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符:合节约天然水—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
2 】。 宜利用井》下排水作为水源;
!
,
,
— 3 地面—水源工程《位置的?选择应综合水—。文、环境《、交通、供电—及工程地质等—。因素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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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含有生活《污水的再《生水不宜作为井【下消防、洒水水源特!殊情况用《作水源时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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