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水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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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地面水】源工程应保证供【水可靠?。、管理方便并应使取!水、净水、输水【各个环?节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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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在具备可靠性、】安全:性且经济合》理时可开发井下【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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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井下钻井取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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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下钻》井设计前必须先【查明含水《层所承受的》水压大小《以及含水层与井【。下巷道之间》。的岩: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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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井下对《承压较大的含—水层:打钻取水应采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规定的!有关保护矿井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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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井下水源工】程及设备硐室必【须,。布置在稳定》的岩层?内并应与井下巷道及!设备布置相协调井】下水源井的》位置应根《。据相关?采煤: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勘察资料确—定,前期设计确定的【水源:。井位施工前必—须根:据巷道现状及巷道施!工中新探明的情况重!。新核:定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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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井!下取水井所》在硐室应有施工【及,检修:的空间其高度应【。满,足水源井施》工及维修时提升钴杆!和井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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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当取用原水水!质达到用《水标准的井下涌水】时应建立与采、【掘、运输《等生产活动相—隔,离的保护区及专用】蓄水:仓不:需进行净化的水从】。。水源到水《池或加压泵站不【宜采:用明沟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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