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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源及水》处理
【
4.1】 水源《选择:
《
《4.1.1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与整》。个矿井的水源—相结合可采用一【个水源或多个水【源
4】.1.2 》 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源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8《10的有关规定【采用:多个独立《水源时非主要水【源的保证率要—求,可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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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取【水经处理后》应能达到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1!.3 ? 水源选择》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符合—。节约天然水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
2 【 宜:。利用:井下排?水作为?。水源:;
《
— 3 地》面水:源工程位置》的选择应《综合水文、环境、交!通、供电及工程地】质等因素《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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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含有生活污水的再!生水不宜作为井【下,消防、洒水水源【特殊情况《用作水源时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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