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A2类流体管道的补充规定
13.2.1 高硅铸铁不得用于A2类流体的管道。
13.2.2 应采用防止阀杆填料处泄漏的可靠的密封结构型式的阀门。
13.2.3 除耐腐蚀的要求外,宜采用钢制阀体的阀门。
13.2.4 应对玻璃液位计、视镜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3.2.5 气体排放口应符合环保的要求,液体不应直接排入下水道。
13.2.6 不宜采用平焊(平板式)法兰。
13.2.7 当采用锥管螺纹密封时,不应大于公称直径20mm。A2类流体的中、高度危害毒物的管道,应采用密封焊。
13.2.8 不应使用带填料密封的补偿器。
13.2.9 本规范第8.1.2条同样适用于A2类流体。
13.2.10 不应在可通行沟内布置A2类流体的管道。
13.2.11 A2类气体管道应进行气密试验。
13.2.12 管道的无损检测,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
13.2.13 对于Ⅱ级(高度)危害的A2类流体的管道,除了应符合本规范第13.2.1至13.2.1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3.1.3条第13.1.3.6款第(3)项、第13.1.3条第13.1.3.9款及第13.1.3条第13.1.3.10款第(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