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管—件及:。支管连?接
!
5.4》.1
》
,
—剧烈循环《操作:条件下采用》的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5.4【.1.1 —采用锻造件及轧制】无缝:。管件;
》
— 5.4.—1.2 轧制焊接!件焊:接接头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9;
》
】5,.4.1.3 】铸钢件铸件质量系数!Ec不应小于0.9!0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的规定
—
— 5.《4.:1.4 不锈钢对!焊,管件的?厚度应符合附—录D第D.0.【1条的规定
【
:
:5,.4:.2 普通管件】及非标准异径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2.1! 普通管》件,。包括弯?头、三通、四通、】。异径:管及管帽等》工厂制造的标—准管:件
—
》5.4.2.2 】 选:用,。对,焊端的圆弧弯头【时应采用长半径【(弯曲半径为—公称直径的》1.:5倍)?的弯头短《半径弯头仅可在布】置特殊需要》时使:用
【 5.4.】。。2,.3 ? 采用钢板热—压成型及组焊—(两半焊《接合成)的》管件: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第J.1—.1条的规定—
【 5《.,4,.2.4《 无特殊要求时宜!优先选用钢制管件螺!纹连:接的可锻铸铁—定,。型管:件宜用?于D:类流体的地上管【道中
—
》 5.?4.2.5 【对焊端的标》准管件的外径—系列及端部名—义厚:度应在工程》设计:中,指定管件内部—厚度应根据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及腐蚀附加量】条,件由制造厂》决定管件内部可局部!加厚但各部位均不应!小于其端部》厚度
! ?5.4.2.—6, 钢?板卷焊的非标准【异径管设计压—力不宜?超过2.5MPa并!应,按,本规:范进行?计算
—
5.4.3 】 预制的突缘短【节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5.4》.3.1 在本条!中的:要求仅?用于:单独制造的突缘【短节不适用于特殊】管件也不适用于管端!整体锻制《的突:缘
《
【5.4.3.2 】 焊接?加工的突缘短节符】合,下列条件《时则可与其相接【的管子一样适用于相!同的工?作条:件
?。
】 :。 (1)突—缘,的外径必须符合法】。兰标准或设计指定】法兰标准的突缘短节!的尺寸要《求
【 【 (2)突缘的【厚度不应小于与其】相连管子的名义厚度!
》
!(3)突《缘短节的材料宜与管!子材料相同
—
! (4)应】按焊接加工的—突缘短节(图5【.4.3)》的要求加工
】
,。
《
图5.4.!3 焊接加工【的突缘短节
】
:
注焊接后应对突】缘部进?。行,。机械加工密封—面,的粗糙度《应符合?法兰标准《要求:
,
》焊,缝的检?测应符合《附录:。J第J.1节的规】定
?
【 ,。5.4.3.—3 :。 整体?扩口翻边的突—缘短节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则可《与其相接的管子一样!适用于相同的—工作条件
】
》 (1)】突缘的外径》必须符合法兰标准或!设计指?定法兰标准的突缘】短节的尺寸要求
】
【 : (》2)翻?边的圆角《半径应与相应—。的法兰相配
—
【 》 ,(3)在任意一点上!所测得的突缘厚度不!应小于最小》管壁厚度的》95%乘以管子【的外:半径与翻《边厚度测量点处半】。径之比?
《
《 5.4.3.4! 剧烈《循环操作条件—下的突?。缘短节?
】 《 (1)焊接加】工的:。突缘短节(》图5.4.》3)用于剧烈—循环操作条件时【应选:用该图中(d—。)或(e)的—形式加工还应满足】本条第5《.4:。.3.2款的—要求:。
,
:
》 《 (2)整体【扩口翻边《的突缘?短节不得用于剧【烈循环条件》下
5】.4.4 焊【接支管?及预制的支管连接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5.—4.4.1 除采!。。用,本章第5.》4.:2条:。的三通及四通外【可根据本节》。要求选用下列—的支管?连接结构
!。。
, 》 (1)焊接支!管见图?5.4.《4-1(a》)、:(b)、(c)【。、(d);
】
《 ?。 : (2)半管接】头见:图5.4.4-2】;
《
【 :。。 (3)支管【台见:图5:.4.4-3;【
【 【(4)嵌入式—支管见图5.4.】4-1(e》)
】
?
图5.4.4-!1 : 支管连《接,焊缝的形式
!
,
《 注①Ttn主【管名:。义厚度(mm—);ttn支管【名义厚度(mm);!tc角焊缝计算的有!效厚度可《取0.7ttn【或6.5mm两【者中的较小值;t】r补强板名义厚度(!mm:)
【。 , ②】所示尺寸为最—小,的合格焊缝尺寸【
】 《。 , ③采?用图5.4.—。。。4-1(《c,)及(d)连接方式!时应:在补强?板的高位《开有5的排气孔【;补强板应与主管和!。支管很好《地贴:合采用图5.4.】4-:。1(a)和(c)】。时支管内径》和主管开孔》直径之间偏》差不应大于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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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4-】2 半《管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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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4-?3, 支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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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 : 支管连接应—符合支管连接焊缝的!形式(图5.—4.4-1)的结构!要求:补强: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当】用,于剧烈循环操作条】件时不应采用图5】.4.4-》1中(a《)、:。(c)的结构
【。
《。。
5.4】.4.3 —。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管,道主支管为异—。径时不宜采用—焊接支?管宜采?用三通或在主管上开!孔并焊接支管台当】主支管为等径时【宜采:用,三通
! 5.4—.4:.4 选用半【管接头作为支管连】接时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50mm
!
》。 5.4.4.5】 有振动的管道可!采用三通或支管台】或嵌入式支管—不,应采用焊《接支管
】
《 5.?。4.4.6 主】管外径与厚度之【比大:于,或等于100—时,支,管外径应小于主管】外径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