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管 子
5.2.1 采用直缝焊接钢管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及本规范表3.2.5的规定。
5.2.2 剧烈循环操作条件下的管道,宜采用国家现行标准中所列的无缝钢管和铜、铝、钛、镍无缝管,采用直缝电焊钢管时应符合本章第5.2.1条的规定。
5.2.3 (本条删除)
5.2.4 当无缝钢管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时,碳钢、合金钢管的出厂检验项目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的规定,不锈钢管的出厂检验项目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的规定。
5.2.5 钢管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5.2.6 夹套管的内管宜采用无缝管。
5.2.7 输送氧气用管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