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体(固体!)及其化工产品【
,
》
5.2.1 !在化工、石》油、医药《等产品生产过程中散!发比空气比》。重大的易燃气体、易!燃蒸气的场所—使用和生产》的油品或有机溶剂】的化学合成、提【炼、精制、烘干、】溶媒回收、洗—涤等场?所以及泵房、库房等!爆炸:。危险场所其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生产和使用】闪,。点小:于,28:℃的易挥发的—甲类液体《或其他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物?质的场所应采用导】静电地?面;
?
— 2 生产和!使用闪点大于或【。等于28℃》、小于60》℃的易挥发》的,乙,类液体或其他—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物,质的场所宜》采用防?静电地面
—
,
5《.2.?2 在加工—生产易燃《纤维或易产生和形】成粉:尘,浓度高、点火能【量低的易燃纤维【的场所宜采》用防静电地面
】
:
5.2》.3 液体—石油产品在流动、】过滤、?混合、喷雾、喷射】、冲洗、加》注等工序当油品【蒸气:和空气?混合物的爆炸—危险性分区为0区】。和1区时《应采用导静》电地面;当》为,2区时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
5.2.4 【 加油站、加气【站及易燃油品—或有机溶剂库—地面面层应采用耐】磨、耐冲击的水泥类!。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
】
5.【2.5? 氢气、液化【石油气、甲烷、【乙炔、环氧乙—烷、水?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灌装场所应采用【水泥类?。不发火导静电—地面;其《销售场所应采用耐】冲击、水泥类不发】火防静电《地面
》
5.2.6 ! 在:加工、生产、使【。用锆粉、钍粉、钛粉!、硫磺粉、铝粉【、聚乙烯、环氧【。树脂、苯酚》、甲醛、喷漆棉、】赛璐珞棉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积!累的:场所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
5.2》.7 橡胶制品】的炼:胶、开放式热炼【。、胶浆制《。造的搅拌、装—。桶、涂胶、压—延、裁断、层布【。贴台:、轮胎成型、运输】带成型、胶布制品成!型等工序应》采用导静《电地面;胶》鞋刷浆、晾布—。、胶浆?溶剂库等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
:
5.2.8 】 漆:布、油布、油—纸、油绸漆》布及硝化《纤维色片等生产和使!用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
:。
5:.2.9 印刷】行业的印油配料、研!磨、搅拌、装桶【等场所应选用—导静电地《面;印刷过程的印】。。油稀释、搅拌以及印!刷车间?。等生产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
5.2.10 】。 化妆品生产行业中!配料、搅拌》、灌装以及储存【、使用易挥发易【燃溶剂?的场所应《采,用导:静电地?。面;其成品》包装、储存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
5.2.》11 凡生产过程!中散发?比空气比重大—的甲类、乙类—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场所均】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进行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
5.2.》12 ?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体(固体)及【其化工产品》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2》.12的规定—
》
表5.2.12】。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体(固体)—及其化工产品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
《
续表5.】2.12
!
—
续表5.2.12!
】
续表—5.2.12
!
—
续《表5.?2.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