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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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防静电工作区—的防护等级应以【静电:安全电压±100】V为分界《值当静电《安,全电:。压小于或等于±10!0V时其防静电工作!区地面?。电阻值应小于—1.0×107【Ω当静电《安全电压大于±【10:0V时?。其防静电工作地面电!阻值应小于1.0】×10?9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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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计算机房《、各类通信、—。管制、遥测》、遥:控、调度、指挥中】心,等场所应采用—地面电阻值小于1.!0×10《9Ω的防《静电地?。面或:防静电活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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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临,时性防静电工—作区地面《。可,设置防静电》。移动式?地垫
】5.3.《4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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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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