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15-2010 建标库

5.3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

5.3.1  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防静电工作区的防护等级,应以静电安全电压±100V为分界值。当静电安全电压小于或等于±100V时,其防静电工作区地面电阻值应小于1.0×107Ω当静电安全电压大于±100V时,其防静电工作地面电阻值应小于1.0×109Ω

5.3.2  计算机房、各类通信、管制、遥测、遥控、调度、指挥中心等场所,应采用地面电阻值小于1.0×109Ω的防静电地面或防静电活动地板。

5.3.3  临时性防静电工作区地面,可设置防静电移动式地垫。

5.3.4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续表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