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53-2014 建标库

6.2  站场工艺流程

6.2.1  输油首站工艺流程宜具有收油、储存、增压正输(加热)、发送清管器、站内循环、计量的功能。

6.2.2  中间(热)泵站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间泵站工艺流程宜具有增压正输、压力越站、全越站、接收和发送清管器或清管器越站的功能;

    2  中间热泵站工艺流程宜具有增压正输、加热正输、压力越站、热力越站、全越站、接收和发送清管器或清管器越站的功能;

    3  中间热站工艺流程宜具有加热正输、热力越站、全越站、接收和发送清管器或清管器越站的功能;

    4  设有分输功能的中间(热)泵站工艺流程尚应具有油品分输、调节及计量功能;

    5  设有注入功能的中间(热)泵站工艺流程尚应具有收油、调节、计量、注入的功能。

6.2.3  清管站工艺流程应具有接收和发送清管器的功能。

6.2.4  减压站工艺流程应具有减压、接收和发送清管器的功能。设有分输或加热功能的减压站尚应分别具有分输站、热站的功能。

6.2.5  分输站工艺流程宜具有油品分输、调节及计量功能。与清管站合建的分输站尚应具有接收和发送清管器的功能。

6.2.6  注入站工艺流程宜具有收油、调节、计量、注入的功能。与清管站合建的分输站尚应具有接收和发送清管器的功能。

6.2.7  末站工艺流程宜具有收油、储存或不进罐直接计量后去用户、站内循环、接收清管器的功能。

6.2.8  采用反输工艺的输油管道各站场还应具有反输功能。

6.2.9  设有压力泄放系统的各类站场,应具有油品泄压进罐及油品回注或处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