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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煤浆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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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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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新建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按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的规划》容量、来浆方式【。及气象条件》等,因素结合本期规模】统筹规划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改】扩建的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并,。与已有工程》。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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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因》改建新增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与原—。有供:应系统?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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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当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包括水—煤浆生产系统—并在同一工业场【地时水煤浆供—。应系:统应与水《煤浆生产系统—有,机结合统筹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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