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0-2016 建标库

7  计量与质量检测

7.0.1  水煤浆工程应配置完备的计量与质量检测设施。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工程设施,或与已有工程的相关设施联合建设。

7.0.2  水煤浆工程应设化验室和煤样室。当水煤浆厂与水煤浆应用工程分别建设时,水煤浆应用工程应设化验室,可设煤样室。

7.0.3  水煤浆工程应配置水煤浆取样器具,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煤浆试验方法》GB/T18856的规定和生产质量控制要求,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水煤浆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取样化验。

7.0.4  化验室应配置检测下列项目的仪器:

    1  水煤浆的浓度、粒度、表观黏度、温度、稳定性和抗搅拌特性;

    2  原料煤水分、灰分、灰熔点、发热量等;

    3  制浆用水和添加剂溶液的pH值;

    4  可配置检测煤的挥发分、硫分等。

7.0.5  煤样室可配备煤样的计量、破碎、筛分检测、制浆试验等检测设备和仪器。

7.0.6  化验室和煤样室应避开振动和强噪声场所。

7.0.7  化验室和煤样室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设置供暖、通风及除湿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