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水煤浆供应—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
8.1】。。.1 ?。 新:。。建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按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的规划容量、来【浆方式及气》象条件等因素结合本!期,规模统筹《规划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改扩建的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并与已有】工程相协调》
8【.,1.2 因改【建新增的水煤浆供】应系统应与原有【供应系统相协调【
《
8.《1.3? 当发《电、供热或》气化工程《包括水煤《浆生产?系,统并在?同一工业《。场地时水煤》浆供应系统应与【水,煤浆:生产系统有》。机结合?统筹:规划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