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0-2016 建标库

5.4  添加剂配供系统

5.4.1  添加剂配置方式和添加方法应根据来料种类和性状,结合工艺要求确定。

5.4.2  添加剂原药储存量应大于水煤浆厂额定生产量时7d的添加剂用量。

5.4.3  添加剂稀释搅拌装置的容积和药剂泵的输送能力,应与添加剂类型、溶解度、搅拌强度、制浆生产药剂用量相匹配。

5.4.4  成品添加剂溶液储存桶(池)的容积,不应少于水煤浆额定生产量时8h添加剂溶液用量。

5.4.5  添加剂溶液定量添加装置应根据生产规模、自动化程度等要求确定。

5.4.6  添加剂卸载、储存、调配、输送和定量添加应选用与添加剂特点相适应的设备、装置、罐(池)和库房,并应易于维护。固态添加剂的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液态添加剂的储存环境应采取防冻措施并便于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