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0-2016 建标库

5.5  辅助设施

5.5.1  接触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或对与介质接触的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5.5.2  预防水煤浆沉淀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均质和稳定性处理工艺环节;

    2  应在桶、罐内设置立式或侧式搅拌器,或设置浆循环等设施;

    3  应减少设备和管道内的积浆死区,并应在管道低位设置排污口;

    4  当长期停运时,应能够及时、方便地清洗和维护,避免泵类等设备及管道内长期存浆。

5.5.3  水煤浆生产和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浆和废水不得直接外排,应设置完善的储存、处理和回收复用设施。

5.5.4  制浆车间、输浆泵房和供浆泵房应设废水桶(罐)或污水池。

5.5.5  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以及支吊架、平台扶梯外表面,应除锈后分类涂刷不同颜色油漆,管道应标明介质流向箭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