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