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基本变量的设计值
8.2.1 铁路工程结构作用F的设计值Fd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Fr——作用的代表值;
γF——作用的分项系数。
8.2.2 材料或产品性能的设计值fd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fk——材料或产品性能的标准值;
γM——材料或产品性能的分项系数,考虑模型不定性和(或)几何参数偏差等影响;
γRd——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一般取1.0;
γm——材料或产品性能的分项系数。
8.2.3 几何参数的设计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几何参数的设计值可采用名义值表达:
式中:ad——几何参数的设计值;
anom——几何参数的标准值或名义值。
2 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构件可靠度有重要影响时,几何参数的设计值可通过下式确定:
式中:ad——几何参数的设计值,代表几何缺陷时,anom=0,△a≠0;
△a——几何参数的附加量。考虑使用名义值(或标准值)不利偏差的可能性,或考虑数个偏差同时发生的累积效果。
8.2.4 结构抗力的设计值Rd按材料性能确定时,结构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式(8.2.4-1)确定。结构抗力的设计值按岩土性能或静力平衡确定时,结构抗力的设计值也可按式(8.2.4-2)确定:
式中:R(·)——抗力R的代表函数,括号内为该函数式的参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