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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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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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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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若某排气—。筒的高度处于本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内,插法的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B;当某排】。气筒的高《度大于或小于本【标准列出的最大或最!小值:时,以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外推?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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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m】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
7.5 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无法避免》的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2规定的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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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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