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监测:
》
8.【1 布点
—。
》
8.1.1【。 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G】B/T? 16157-1】996执《行,
:
,
?8.1.2 【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采样点(即监控!点)数目和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方法详—见本标准《附录C
【
8.2 】 采:样时:间和频次
—
!。 本标准《规定的三项指标均指!。任何1h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故在采样时应—做,到
8.!2.1 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
》
? :以连:续1h的采样获取】平均值;
】
—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
:
8:.,2.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
》
《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h采【样计:平,。均,值;
《
:
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
》
!若分析方《法灵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4个样品计【平均:值
—
8.2.3— ,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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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h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
?。 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大于1h》则应在?排放:时段内按《8.2.《1的要求采》样;
》
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按需要设!置的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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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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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监测《工况要求
》
?
8》.3.1 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性!监测中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当时的运行工况!相同排污《单位的人员和实施监!测的:人员都不应任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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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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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
【
8.4.1 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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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按G?B/T 1615】7-19《96和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的分【析方法?有关部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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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排气量的测!定,
【
排气量的!测定应与排放浓【度的:采样监测同步进行排!气量的测定方法按G!B/T? 16157-19!。。9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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