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监测
】
?
8.—。1 布《。点
—
:
8.1.1— 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G!B/T? 16157-【1996执行
】
《8.1?.2 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采样点(即】监控点?)数目和《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方!法详见本《标准:附录C?
—
8.2 采样!。时间和频次
】
?
《 , 本标准《规定:的三项指标均指任何!。。1,h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故在采样时应】做到
《
,
8.》2.:1, 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
—
:
《 , 以?连续1h的采样获】取平均值;
【
【。 ,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
8.2.2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h采样《计平:。均值;
—
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
【。
— 若分析《方法灵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4个样【品计平均值
【
8.2【.3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
》
? 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h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
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大于1》h则应在《。排放时?段,内按:。8.2.《1的:要求采样;
—
】 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按需要—设置的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
?
8》.3 监》测工况要求
!
8.3【.1 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性监测中【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当时《的运行工《况相同排污单位【的人:员和:实施监?测的:人员都不应任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
》
8.—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
8【.,4 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
【
?
8.4.1 !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执行
!
》8.4.2 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按GB/T— 16?157-1996】和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的?分析:方法有关《部分执行
—
,
《
8.5 》 ,排气量?的测:定
《
【 排气量》。的测定应与排放浓】度的采?样监:测同步进行排气量】的测定方《法,按GB/T —。16157-199!6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