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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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现有污【染源)执行》表1所列《标准值?
6.2! 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新污染源《)执行表2所—列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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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按下?列规定判断污—染,源的: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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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一?般,情况下应《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作,为其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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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污染源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作为其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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