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常压《气化煤气净化—
7!.4.1 当气】化煤:气中含?有焦油、氨、—硫化氢?等杂:质时常压气化煤气】净化可?按本规范《第,7.2?节干馏煤气净化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
7.4.2 !当选定的制》气炉型作为加热和掺!混辅助气源时煤气化!炉冷煤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煤气中固体颗粒【。物含量不应大于15!。m,g/m3;
!。
2】 , 煤气中焦油含【量,不,应,。大于20mg/m3!。;
】。 , , 3: 煤气温度不宜大!于35℃
】
7.4.3 !加,热用的煤气化炉【热煤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煤】气温度不宜》小于350℃;
】
》 《2 煤《气中:灰尘含量不应大【于30?。0mg/m3
!
?7.4.4 —。 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冷却—系统中的电气滤清】器应设有冲》洗装置或能连续形成!。水膜的湿式装置
】
7.【4.5? , 气化炉煤气系统】中脏:。煤气冷却宜采用直】接冷却半《净煤气的《冷却宜采用》。间接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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