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压力气化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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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 碎煤加压》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入炉煤的!粒度宜为6m—m,~50mm; 【
! 2 灰分(干基!)宜小于《35%;
【。
》 3 热稳定性!(TS?+6)易大于60】%;:
?
【4, 黏结性(自【。由膨胀?序数)宜小于7【;
】 5 灰熔!。点(ST《),不宜小于1250】℃;
》
?
6 水!分不:宜大于?40%
《
5—.2.2 碎【煤,加压气?化炉宜选择压力【高、:大直径的炉型工作压!力可选择2.5M】。Pa、3.0MPa!。、4.0《MPa;炉内径【可选择?。。2.8m、3.【8m、5《m
【5.2.3 碎】煤加压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台~5台宜另—。设1:台备用
】。
5.2.4 】气化强?度,及煤气?产率应在煤》种和操作条件确定后!通,过试烧或《实,测取得?
?
5《。.2.5《 不同煤种—的碎煤加压气化典型!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5【.2.6 气【化厂房内设置的煤】仓储量应《为气化炉4h—~6h的《用煤量
《
》5.2.7 【煤锁充压气不应使用!热煤气
—
5《.2.?8 煤仓》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
5.2.【9 气化厂房【加煤皮带层应设【置一氧化碳毒性监】测报警装置
【
:
5.2》.10 采用冷】煤气进?行,煤锁充?压的气化装置宜设】煤锁:。气,回收系统
】
5?.2.11》 , ,煤锁气?泄压管线的管径【设计不应考虑—2台煤锁同时泄压】。工,况,应通过程序控制实】现分时泄压
【。
5.2.】。1,2 煤《锁的容积应根据气化!炉,小,时耗煤量及加煤次】数确定单个煤锁每小!时设计加煤》次数不?宜超过4次煤—锁容:积设计?填,充系数宜为0—.8
》
5.2.13! 灰锁、》煤锁属于疲劳—压力容器设计寿命不!应少于15年
!
:
5.2.1—4 气化炉—。夹,套与炉内正常操作】压差不应大于0.】05MPa设—。计压差不应小—。于0.?2MP?a
:
5—.2.15 【压,力气化制气应设置煤!气中氧气含量—分析报警装》置当煤气中氧—含量(干基》)大于0.5%时】应报警
【
5.《2.1?6 气化炉应【设置安?全联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使气化炉进入紧】急停车程序
【
《 1 气】化炉夹套与炉内正常!。操作:压差超过0.15M!Pa;?
》
2— 气化炉》夹套压力高于操作压!。力的1.05倍;】。
【 3 气【化炉顶部法》兰温度超过250℃!;
?
?
4 【 气化炉灰锁温度】超过450℃;
】
》 5 【气,化炉洗涤《冷却器煤气出口温度!超过250℃;【
?
6 ! 气:化炉夹套《液位低于《低,低液位时;
!
: 7 入气!化炉的?蒸汽和氧气混—合后:。的,温度:低于混合气》体的露?点时;
】
? 8 煤气中】氧含量(《干基)大于1.5】%时:;
【 《。9 用作气—化剂的蒸汽压力高于!氧气压?力两:者,压差小于0》.05?MPa
【
:5.2.17— 氧气总管—和蒸汽总管》压力应设《置监测装置并应设】置与气化炉的压差】监测装置正》常压力应高》于气化炉操作—压力0.2MP【a,当低于0.2—MPa时全部—气化炉应进入—停车程序或热备程序!
《
5?.,2,.1:8 气化》炉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
《5.2.1》9 气化炉加、减!负荷的程序设计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增加负荷时】必须先增加蒸—汽负荷后增加氧气】负荷;
【
《 2 《。 当降低负荷时必须!先减:氧气负荷后减—蒸汽负荷
!
5.?2.20《 煤气洗涤应采用!文丘里?洗涤加?部分冷凝的方式洗】涤水应采用封闭循】环排液?应为:总循环量的》10%~20%【
5.2!.,21 《含尘煤气水管线应设!置备用?管线流速宜取1.】5m/s~2.【0m/s
!
5.?2.22 —气,化炉炉?箅转速应采用变频】调节
5!.,2.23 —碎煤加压气化炉每4!台宜编为1组1【。组最多?不应超?。过6台
》
5.【。2.24 —每4台或每5—台气化炉《宜设置一套开工火】炬
《
5.2.【25 在气—候条件允许的地【方,气化炉装置框架【宜采用全敞开—式结:构寒冷地《区,应采:用,封闭结?构并:采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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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6 气化炉】液压站宜布置—在,地,面
?
5.2.】27 气化—框架内不应布置【控制室和有人长期值!守的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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