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压力:气化制气
》
5】.2.?1 碎煤加压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入【。炉煤的粒《度宜为6mm~5】0m:m; ?
,
》 ? 2 ? 灰分?。(干基)《宜小于35%—;
! 3 热—稳定性(TS—+6)易大于6【0%;
】
《 4 黏结—性(自由膨胀—序,数)宜小于》7;
【。
《 5 灰熔点(!ST:)不:宜小于12》5,0℃;
—
— 6 水分不】宜大于40%
【。
5.2.!2 碎《。煤加:压,气化炉宜选》择压力高、大直径】的,炉型工作压力可选】择2.5MPa、】3.:。0MPa、4—.0M?Pa;炉《内,径可选?择2.8m、3.】8,m、5m
!
5.2.3 】碎,煤,加压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台?。~5台宜另设1【台备:用
?
5.2【.4 气化强度】及,煤气产率应》在煤种和操作条【件确:定后通过试烧或【实,测取得
》。
:
5.《2.5 不同煤】种,的,碎煤加压气化典型】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5.2.!6 ?气化厂房内设置的】煤仓储量应为—气化炉4h~6【h的:用煤量
】
5.?2,.7 煤锁充压气!不应使用热煤气
】
《。
5.2.8 煤!仓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5】。.2.9 》 ,气化厂?房加:煤皮带?。层应设置一氧化【碳毒性监《测报:。警装置
—
5《.2.10 【采,用冷煤气进行—煤锁:。充压的气化装置宜设!煤,锁气回?收系统?
5.2!.11 煤锁气泄!压管线的管径—设,计不应考虑2—台煤锁同时》泄,压工况应通》过程序控《。制实现分时泄—压
5.!2.12 》 煤锁?。的容积应根》据,气化炉小时》耗煤量及加》。煤次数确定单个【煤锁每小时》设计:加煤次数《不宜超过4》次,煤锁容?积设计填《充系数宜为0—.8
《
:
5?.2.1《3 灰锁、煤【锁属于疲劳压—力,容器设计寿命不【。应少于15年—
《
5.2》.14 气化炉夹!套与炉内正常操作】。压差不应大于0.0!5MPa《设计:压差不应小于0【.2MPa》
5【.2.15 压力!气化制气《应设置煤气》中氧气?含量分析报》警装置?当煤气中氧含量【(,干基)大于》0.5%时》应报:警
【5.2.16 气!化炉应设置安全联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使气化炉《进入紧急停车程【序
【 1 气】化炉夹套与炉内正】。常操作压差超过0】。.15M《Pa;
】
2 【 ,气化炉夹《套,压力高于操作压力的!1.05倍;—
! 3 气化炉顶】部法兰温度》超过250℃;【
【 , :4 ?气化炉灰《锁温度超过》450℃《;,
:
】。5 气化炉洗涤】冷却:器煤气出口温—度超过250℃;
!
《。
6— 气化炉夹套液】位低于低低液位时】;
》
《 7 入气化】炉的蒸汽和氧—气混合后的温—度低于混合》气体的露点时—;
《
— 8 煤气—中氧含量(干基)】。大于1.《。5%时;
》
?
《 9? 用作《气化:剂的蒸汽压力—高于氧气压力两【者压差小于0.0】5MPa
—
5.2.】17 氧气总管】和蒸汽总管压力应设!置监测装置并应设】置,与气化炉《的压差监测装—置正:。常压力应高于—气化:炉操作?压力0?.2MPa》当低于0.2M【Pa时全部气化炉应!进入停车程序或热】备程序
!5.2.《18 气化—。炉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
:。
5.2.—。19 气化—炉加:、减负荷的》程序:设计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增加负【荷时必须先》增加蒸汽负荷后增】加氧气?负,。荷;
》
2 ! 当降低负荷时必】须先减氧气负荷【后减:。蒸汽负荷
】
5.2.—20 煤》气洗涤应《采用文丘里洗—涤加:部,分冷凝的方式—洗涤水应采用封闭】循环排液应》为总循环量的—10%~20%【
《
5.《2.21 含尘煤!。气水管线《应设置备《用管线流《速宜取1.5—m,/s~2.0m【/s
5!.2.?。22 气》化炉炉?箅转速应采用—变频调节《
5.2!.23 》碎煤加压《气化炉每4台宜编】为1组1组最—多,不应超过6台
!
5.—2,.24 》每4台或《每5台气《化炉宜设置》一套开工火炬
!
:
5.2.25 !。在气候条件允许的】地方气化炉装置【。框架宜采用》全敞开式结》构寒冷?地区:应采用封闭》结构并采暖
】。
5.2—.2:6 ?。气化炉液压站宜布置!在地面
》
,
5.2.2】7 气化框架内不!应布:置控制室和有人长】期值守的操作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