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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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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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纺织工程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分类相【应的: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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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预期公用【电力网不能》满足消防《设备供电要求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低压发电设备【当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柴油泵》等由其?他动力源拖动的消防!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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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当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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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的标志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不应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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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厂房:内部与消防疏散兼】用的运输《、,操作:、,检修:等通道其应急—照明不应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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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暂时继续工作!房间的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少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火?灾延续?时间
】10.1.4 】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中央控制室【、变配电所及空调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操—作点所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照度《标准
】10.1.》5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5!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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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存放可燃【物品库房《的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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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电《。源箱应?布置在?库外
! : 2: 存放可燃物品的!库房其总电源箱【的进线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保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超过50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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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馈电:线路应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电—击保护保护电器应】设在总?电源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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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存放可燃物品库【房,其照明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I》P4X?库,房内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灯泡不应大于—60:。W当确需《选用大于60W【的,灯泡时应采取隔离】、隔热、加大灯【具的散?热,面积等措施确保灯】的表面温度不—可能:。引燃附近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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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服装加工、开棉、】并条等易《。燃生产场所及—存放可燃物品—的库房?严禁采用《TN:-,C接地系统》及有PEN线—其电:气线路?严禁直敷布》线应穿金属导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敷设《也可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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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存放可燃】物品的库房及—易积:聚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吊车应采用橡套】电缆等移动电—缆供电不应采用滑】导线、滑触线等裸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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