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通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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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较【多的厂?房,。宜设置吸尘清扫【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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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 甲、乙类厂房送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应设在无火—花溅落?。的安全?处并不得与其他【房,间的进风口共用【
》
9:.2.3 》 排除、输送—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且不应穿【过人员密集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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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下列情况!之一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 1 甲、乙类!厂房或其他厂房【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空气调节!或热风采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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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物质的—通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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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甲、乙类《。厂房的送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通风设备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且:送风干管上设置了】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
9?.2.6《 防爆《型通:风,设备应配用》防爆型电动机—。防,爆型:电动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选:型
?
》 防爆型通风设!备露天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且?电动机位《于排风气流之外【时可采用密闭—型电动?机
【。9.2.7 —。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排【风设备应靠近系统】排出端?设置
9!.2.?8 ?当甲、乙类厂房送】风设备与其他—房,间的:送风设备布置在同】。一个送风机房内时甲!、乙类厂房送风设】备的出口处应设置止!。回阀
《
《9.2?.9 棉、毛【、,麻纺织下厂处理可燃!粉尘的除《尘系统当排》风,机必须布置在除尘】。器之前时《应,采用:防缠绕、防》堵塞的排风机
!
9《.,2.:10 ? 棉、毛、麻纺织工!厂处理可燃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能连续过滤、连【续排:杂严禁采用沉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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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尘器!入口宜采取防止【火花进入的措施
】
9—.2.1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阀!
— 棉、毛、麻!纺织工厂当空—气调节机房、除尘】器室与其所辖—区域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时风】管穿越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
9.2.1—2 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风【管内:空气温度接近或高】。于70℃《时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应,高于空气温度约2】。5℃
9!.2.1《3, 甲、《乙类厂房或其他厂房!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空气调—。节或热风采》。暖系统以及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通风《系统其设备》和风管均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应采用!金属或其他不易积】聚静电的材》料制作;《其防火阀、》调节阀?等活动部《件均应采用防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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