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 4.【。2.1  工厂总】平面应根据》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要求、生产特点【、火灾危险性结合】厂址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布置 》 4.2—。。.2  一个—厂,区至少应有》2个供消防车进出的!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宜分别设在厂区不同!的,方,。向当只能设》在,同一方向时2—个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于—50m !4.2.3 —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和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4.2.4》  棉、毛、麻【纺织厂的《原料堆场化纤—。浆,粕厂:的原料堆《场,各类:纺织工程的废料堆场!煤场等可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含有棚的堆场】)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2.5  】。厂区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时可【燃液体罐区不宜【毗邻布?置在高?于生产?厂房、露天生—产装置、主要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公用工程站或行!政生活设施的台阶】上当确需毗邻布【置在高于上》述场所的台阶上【时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和可】燃液体?流散的措施 】 4.2.【6  可燃液体汽车!装卸站、大宗原材】。料库宜布置在厂【区的边缘《 《 , 4.2《.7  《。。接入35kV以上】外部电源《的总:变电所、配电站应】独立设置《 》。 4.2.8  】厂区绿化不应妨碍】消防车?通行及消防操作厂】区绿化?树种应适应工—厂生产特点当厂房、!。仓库、露《。天装置?区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时附近不宜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植物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设施的】周围不宜种植茂密】的连:续,式绿化带《 4.2!.9  可》。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含有棚的堆场【)与厂?内、外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9的规定 】 《。 ,表,。4.2.9》  可燃材料堆【场(含有棚的堆场】),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 【 — ,。 注1 — ,可燃材料《堆场(?。含有棚的堆场)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2  表中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时,。与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增加30%当—厂外: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时与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增加?。6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一【栏,除外; 《  —。   3  当一】座,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时应》依据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防火分》。。区的类别确定该座】建筑:物与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 : :   ?  4  当—一个堆场的总储【量大于表中规—定的最大《堆场储量时宜分设堆!。场; 》     【5 两?个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较大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 》  :  6  表—中防火间距按本规】范附:录C所规定的起止】点,计算 — 4.《2,.10?  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0的规定】 , 《 表4.2.—10:  纺织《工业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 , 《 : ,。。 《 《。。 注1 《。 表中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建筑、公用】工程站、行政—。。生活建筑均指单层】或多层建筑高层【建筑之间或高层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增加3m; 【 ? ,。     2 【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丁、戊类—生产:厂房当符合以下【各项条件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 , :   》  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为甲》、乙类生产厂房之间!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生产》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  :4  当一》座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时应!依据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防?火分区的《类别确定该座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 《     5  】丙类泵或泵房防火】间距可按《本表中甲、乙类泵或!。泵,房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减少25】%但:不应:小子8m丙类闪点】大干12《0℃:可燃:液体:储罐与其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表中丙!类(闪?点60℃《~120℃)固【定顶罐?减少25%但不【应小子8m; 【 :     【。6  表中“V【。”,。为储罐公称》容积; 》    【。。 7 ? 罐区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按相邻!最大罐?。容,积确定埋地》储罐可减少》50%; 》     !8  当纺织工程中!甲、乙类可燃液体罐!区的储量大于表中】数字时与相》邻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规定【;, , ?     9 】 除甲类《仓库:外其:余类别的《仓库包含在辅—助生产建筑中甲【类仓:库中的储《存物品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内甲类1《、2、5、6项;】。 —    10—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  》 ,  11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 : :。     12【  表中防》火间距按本规范附】录C所规定的起【止点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