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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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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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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纺织工程的》厂址应符合国家工业!布局和地《区规划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根据所建纺织工程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与【风向等因素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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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化纤厂、化【。纤,原料:。厂等宜布置在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避开窝风《地段及经《常无:风、有?害气体扩散条件差】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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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当邻近存在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时纺织工程宜—位于该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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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化纤【厂和:化纤原料厂的厂区】、可燃液体罐区【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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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建厂—时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可》燃液体罐《区及装卸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当排》洪沟确?需通过厂《区或可燃液体罐区】及装卸区确需靠【近,排洪沟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排洪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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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公!路、非本厂使用的架!空电力线路及—。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
】。。4.1?.7: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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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7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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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标明“?。注1”栏中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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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纺织《工程中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相邻工厂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2:。.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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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露天?或有棚的《可燃材料堆场与【厂外建筑《物、构筑物、厂【。。外铁路、厂外公【路等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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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纺织】工程中甲、乙类【可燃液体《罐区的总《储量大于5000m!3或丙类可燃—液体罐区《的总储量大于25】000m3时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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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罐区时其—总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子5m3丙类液体】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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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中甲》类仓库的储存—物品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内甲类《1、:2、5、6项一座甲!类仓库中物品的储量!小于或等于10【。t;
】 7》 纺织工》程中的甲、乙类厂】房及甲?。、乙: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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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当一》座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时应依据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防火分》区的:类,别,确定该座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 :9 当相邻—公路:为高架路时以—。高架路水平投影【的边线?。计算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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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表中“”!表示执行《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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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表中防】火间距按《本规范附录C所【规定的起止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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