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
】。
?
?
4《.1 《总体规划《
:
》
4.1.》1 纺织工程的】厂址应符合国家工业!布局和地区》规,划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根据所建纺—织工程?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与风向等因素合】理确定?
—4.:1,.2 化纤厂【、化纤原料厂等宜布!置在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避开《窝风地段及经—常无风、《。有,害气体扩散条—件差的地区
】。
,
:4.1?.3: 当邻近存—在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时!纺织工程《宜位于该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1.《4 化纤厂和化纤!原料厂的厂区、可】燃液:体罐:区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
4.1.5 】 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建,厂时:。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可燃液体!。罐区及装卸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当排洪沟】确需:通过厂区或可燃液体!罐区及装卸区确需靠!近排洪沟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排洪?沟的措施
》
?
,
4.?1.6 《 公路、非》本,厂使用的《架空电力《线路及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
—
,
4.1.7【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7《的,规定
《
《表4.1.7 【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
:
—
注1 标明“注!1”栏中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2 纺织工!程中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相邻—工厂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2.《10的规《定;
!。 3 露天】或有棚的可燃材料堆!场与厂外建筑物【、构筑物、》厂外铁路、厂外公】路等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2.9的规定;
】
!4 当纺织工【程中甲、乙类可燃】。液体罐区的总—。储量大于《5000m》3,或丙类?可燃液体罐》区的总储量大于2】5000m3—时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规定;
—
【5 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罐,区时其总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子5m【3丙类液体折算【;
【 : 6 表—中甲类仓库的储存】物品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内》甲类1、2、—。5、6项一座甲类】仓库中物品的储【。量小:于或等?于1:0t;
! , :。 7 《纺织工程中的甲【、乙类厂房及甲、乙!。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
,
《 , 8 当一座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时应—依据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防?火分区的类别—确定该座《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
《
:
9 !当相邻公《路为高架路时以高】架路水平投影的边线!计算防火《间距;
】
》10 表中“”表!示执行相关规—范;
《
:
11】 表中防火间【距按本规范附录C所!规定的起《止点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