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预防和减少纺织工程中的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纺织工程防火设计,其中纺织服装加工厂的防火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3 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各类纺织工程的生产特点,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采用行之有效的消防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