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地基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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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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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基础型式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结构型式》、现场施工条件综合!确定
【
5.?1.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按表《5.1.2选用【
表5】.1.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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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厂房】局部突出时》。其最高部分虽—已超过40m但突出!部分长度不超过【长向的1/》3(包括1/3【)时可不按甲—级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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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度超过30m的栈】桥,支架可按乙级—计算
》
,
5.《1.3 地基基】础设计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
《
5.1.4 】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计算;
》
【 ,2 按本规范【表5.1.2所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构)《筑物应作《变形验算丙级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
】 : 1) 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
【。 《2) 软《弱地基或《湿,陷性:黄土等复杂地墓【条件;
—
】 : 3)? 基础下《分布有软弱下卧层时!;
【 《 4) 相邻!建(构)筑物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
》 5)! 地下?水位近期内变化较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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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位于斜坡《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
】。
《 :4 : ,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建(构《)筑物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
《
《5.1.5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新建建(》构)筑物《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当基础埋—深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埋!深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距离应根据!原有建(构)—筑物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
!
5.?1.6 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建(构)筑物功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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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深:。度不宜小于》0.5m;
!
2【。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正时》不受扰动的措施【;
】 3 基础】宜埋置在《冻胀土以下;
!
:
? 4 在冻胀】土中的建筑》构件应采取防冻害措!施;
】 ,。 , , ,5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5.:1,.7: 同一建(构)筑!物不宜埋置》在不同的《土层上同一建(【构)筑?物不宜采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
】
5.《1.8 》建(构)筑物—宜避开采《空区布置《无法避开时应—。由专业部门对—。整,个场地作出采—空区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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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煤厂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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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复杂的软—弱地基?条件下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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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规定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
】
— 3《 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
5】.1.10 — 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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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 地下水及土对混】凝土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侵蚀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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