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引航机构 !。 ,。第十二?条 依据下列原则设!置引航机构 【。 ,   (一)有【为外国籍船舶和【必须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且年引领】船舶在600艘【次以上的需》要或者?在,引航区内未设立引】航机构的; —     》(二)引航》区内有三名以—上持:有有:效引航员适任—证书的引航员 第!十三条 引航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引航具体范围—由,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根据引航业务!发展需要商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直辖市《除外)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 第十四条 引【。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制定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  【   (三)—接受引航申》请提供引航服务【;     (】四)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引—航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  : (六)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     (七【)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 第:十五条 引航机【构的负责人应当从具!有丰富?引航经验和良好管理!能力的引航员中【选拔 第十六条】 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引航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引:。。航,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引航【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引:航机构应当对—引航员进行培训【并保障?引,航员的休息时—间、职业健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引航?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服从:引航:机构:。的安:排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引航》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