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50-2010 建标库

16.4  焊接质量检验

(Ⅰ)主控项目

16.4.1  对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探伤,其探伤方法及探伤结果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16.4.2  焊缝的外观质量以及焊缝尺寸偏差的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5.5.2条及第15.5.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同类构件随机抽取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并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Ⅱ)一般项目

16.4.3  焊缝的焊波、焊道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5.5.6条的要求。焊接完成后,应将焊渣和飞溅物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15.5.6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