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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界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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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主《控项目
《
【15.2.1— 原结构、构件】的加:固部位经除锈和修】整后其?表面应显露出金【属光泽?且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若有划痕其】。深度不得大于0.】。5,m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及量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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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原构件的【裂,纹应按本规范第1】7章进行修复修复所!采取的焊《接措施其焊缝—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规《定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超声法探!伤并检查探伤—记,录
—
15.《。2.:3 ?待焊区钢《材焊接面应无明【显凹:面、损伤《和划痕;对原有【的,。焊疤、飞溅物及毛刺!应清除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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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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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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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加?固施焊前应复—查待焊?。区间及其《两端:以外各50m—m范围内的清—理质量若有》新锈或新沾的尘土】、油迹?及其:他,污垢:应重新进行清—理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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