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界面处】理
《
》
(Ⅰ)主控【。项目
【
15.—2.1 》原结构、构件的【加,固部位经除锈和修】。整后其表面应—显露出金《属光泽且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若有《划痕:。其,深度不得大于0.5!mm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及量测
!1,5.2.2 【原构件的裂纹—应按本规《范第17章进行修复!修复:所采:取的焊接措施其【焊缝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规】定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超声法》探伤并检查探伤【记录:。
—15.?2,.3 待焊区钢】材焊接面应无明【显凹面、损伤和划痕!;对原有《。的,。焊疤、飞溅物及毛】刺应清除干净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
》
,。
:
(Ⅱ)一般项【目
!1,5.2?。.4 《加固施焊《前应复查待焊区【间,及,其,两端以外各》50mm范围—。。内的清?理质:量,若有新锈或》新沾:的尘土?、油迹?及其他污垢应重新】进行清?。理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