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界—面处理
《
!(Ⅰ)主控项目
】
1】5.2.1》 原结构、—构件的?加固部位经除锈和修!整,。后其表面应显—露出金属光泽且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若有划痕其深度不得!大于0.5》mm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及量测
!。15.?2.2 原—构件的?裂纹应按本》规范第?17章进行修—复修复所采取的【焊接措施其焊缝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规定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超《声法探伤并》检查探伤记》录
:
15【.2.3 —。待焊区钢《材焊接面应》无明显凹《面、损?伤和划痕;对—原有的焊疤、—。飞溅物?及毛刺应清除干净】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
》
,
(Ⅱ)一般项】目,
:
—。15.2.4— 加?固施焊前应复查待】焊区间及其两端以外!各50mm范围内】。的清理质量若有【新锈:或新沾的尘》。土、油迹及其他【污垢应重新》进行清理
》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