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
15.!1 一般规定
!
1【5.1.《1 本章适用于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15.1.2 】卸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可在卸荷并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后按新建钢结!构的施工程序—。进行:
《。
1?。5.1.3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核算施工】荷载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与控制措施;
!。。
,
《 2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
【
— 3: 加工、制作【新增的部《件和连接件》;,同时制订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
?
— : 4 《界面处理;
—
》。。 ? 5 安装、接】合新部件;
】
—。 6 《施工质量检验;【
:
】7 重做涂装工程!
?
,
15.》1.4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进入焊接—工序时?。其施:工现场?的气温?要求应按本规范第1!6.1.《3,条的规定执行
!
》 :雨雪天气条件下【禁止露天《焊接在4《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1!。5.1.5 —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应—要求:由,具有相应技》术等级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其焊接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位【置施:焊的焊接《合格证、且经过【现场考核合格—。的焊工施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