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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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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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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本章【。适用于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15.?1.2 卸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可在卸荷并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后按新建钢—结构:的施工程序进—。行
》
15.1.3】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核算施工荷—载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与控】制措施;
【
《 2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
】 ? 3 加工、制作!新增的部件》和,。连接件?;同:时,制订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
》
4 【 界面?处理:;
:
》。 5 — 安装、《接合新部《件;
【
: 6 施工质!。量检验;《
】 7 《 重:做涂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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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进,。入焊接工序时其施】工现场的气温要求】应按本规范第16】.1.3条的规定】执行
】 雨雪天气】条,件下禁止露天—焊接在4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
15.《1.5 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应要求由!具有相应技术等级】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其焊接》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位置施焊的焊接合】格证、且《经过现场考核合格】的焊工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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